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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健康犬”会传播狂犬病毒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un    时间: 2016-2-14 12:50
标题: “健康犬”会传播狂犬病毒吗?

对于“健康犬”的定义,各方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这可能是引发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健康犬”只在理论上存在,“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这句话在理论上是完全正确的。如果我们将“健康犬”定义为不携带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犬,这种犬如果伤人,不仅被伤者不会感染狂犬病病毒(以下简称RABV),也不会感染其它病原体。这里我们只以讨论所谓“健康犬”伤人是否会传播狂犬病作为讨论。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犬不携带RABV,这只犬伤人了,被伤者就不会感染RABV。现实中犬是否携带RABV我们无法准确从犬的外观来观察,在研究中,我们只能将犬处死,检测是否携带RABV,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犬只携带RABV的概率大约是2%-3%(于金宁等.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10; 31(5): 521–524. 董关木等.病毒学报. 23(6), 2007, pp. 417–423);判定这些犬是否携带病毒,均通过严谨的科学检测,用到了病毒分离、RT-PCR、荧光染色这些关键性技术,在没有检测之前,从犬的外观无法准确判定那条犬带有病毒,那条犬不带有病毒。因此,所谓“健康”,实际上通过犬的外观很难判定,而笼统地宣传“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很容易引起公众误解,造成严重后果。

公众往往会想当然地将“健康”犬理解成“外观健康”的犬。中国每年因未接受专业规范的暴露后处置而死亡的2000多人中,相当一部分是被“外观健康”的犬咬伤所致。还有一部分动物(或人)的狂犬病症状并不典型,从“外观”上是不能确诊的。

怎样确定犬是否“健康”呢?WHO明确认定:“只有实验室检测才能确诊狂犬病。”目前可靠的实验室检测方法必须取犬的脑组织进行检测,这就是说,要快速确诊狂犬病必须立即将犬处死。WHO认为:“除非是濒临灭绝的物种,否则对其他任何疑似狂犬病的家畜和野生动物,都应人道主义处死,采用正确的实验室技术检查动物组织中是否存在狂犬病抗原。”

国内目前的现实情况是,很少能对犬是否携带狂犬病毒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测。首先,不大可能将所有抓咬过人的犬立即处死进行检测;其次,国内可以提供此类检测的实验室极少。检测要在有特殊生物安全保障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费用比接种疫苗还要高许多。所以目前在中国,要通过实验室检测立即判断犬是否“健康”还不现实。

不处死动物能否判断它是否可能传播狂犬病呢?WHO的正式文件一直认定可采用“十日观察法”:如果动物为犬或猫,且在暴露发生后10天的观察期内保持健康,则可终止暴露后预防(也就是可以停止第14天和第28天的狂犬病疫苗的接种)。需要强调的是,在狂犬病流行的疫区,可疑犬或猫咬伤人后,采取“十日观察法”的同时,要立即开始暴露后预防,切不可等10天后再进行暴露后处置,狂犬病暴露后处置的原则是处理越早越好;否则等到数天后观察到犬或猫已发病,再对被咬的人进行预防处置就晚了。

这里有两个概念要区分清楚:狂犬病的潜伏期和传染期。潜伏期是指犬从感染狂犬病毒到发病的时间段,通常在10天至6个月之内。这是各国海关通常将犬的狂犬病检疫期定为6个月的主要依据,即如果不处死动物,只有隔离观察6个月才能判断一只犬是否携带狂犬病毒。传染期是指犬可能将狂犬病毒传染给人或其他动物的时间段。潜伏期的大部分时间并不属于传染期,不会传播狂犬病,仅在发病前3~5天,加上从发病到死亡的3~7天时间(总共为不超过2周的时间),才有传播病毒的能力,这段时间称为传染期(这个时期也有的犬外观看起来正常,但它们是可以传播病毒,被正在排毒的犬咬伤,不及时去CDC接受暴露后处置会相当危险)。      

从病理学来讲,狂犬病毒潜伏期通常较长,病毒进入犬体内后,并不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是沿神经缓慢到达脑部,增殖后再回传到唾液腺等外周器官,此时才有传染性。犬有传染性时,大脑中已繁殖有大量的狂犬病毒。咬人且唾液“带毒”的犬在3~5天后,随着脑内病毒的进一步繁殖,它必然会发病并在数天后死亡。这就是“十天观察法”的理论依据。犬也可能在十天观察期以后才发病。但在这种情况下被咬的人仍是安全的,因为虽然犬后来发病,证明该犬在咬人时确实脑中“带毒”,但此时病毒尚未繁殖到一定数量,未转移到唾液腺,咬人时尚处于潜伏期,唾液不带病毒。所以在考虑传染期而不是潜伏期时,观察期限仅为10天而不是6个月。

最近10多年来,我的实验室都未在国内外发现任何足以否定“十日观察法”的证据。因此,至少在目前来看,该方法是一种正确的有实用价值的判别方法,也适用于中国。在中国每年咬伤人的犬中,真正的疯犬仅占极小比例(否则,中国死于狂犬病的实际人数要多得多)。如果大力推广“十日观察法”,不仅疫苗用量可大大减少,还能很快把绝大多数被犬咬伤的人从对狂犬病的恐惧中解放出来。

“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的具体含义是,如果在人被犬咬伤后,立即将它处死,取脑组织进行检测,很快就能判断这只犬是否可能传播狂犬病毒,“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的说法适用于这种情况。如果未检测到狂犬病毒,被这只犬咬伤的人可不接种狂犬病疫苗。

但是,人如被犬咬伤而患狂犬病死亡,咬人的这只犬则不可能是健康犬,它最终必然因狂犬病而死亡。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出现“人患狂犬病死亡后,咬他的犬仍一直存活”的情况。狂犬病不存在隐性感染,不可能像其他某些传染病那样,部分被感染者不仅不发病,还可能在随后产生免疫力。换一种话说,狂犬病不存在“健康带毒”的可能。

“健康犬不传播狂犬病毒”在理论上是肯定的,但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必须大力宣传 “外观健康的犬可能传播狂犬病毒”,同时推广WHO充分肯定的“十日观察法”。

本博文主要来自严家新研究员 《环球科学》““健康犬”会传播狂犬病毒吗?”整理而来,特别说明。原文地址:http://blog.sciencenet.cn/blog-55647-955955.html. 此文来自科学网孟胜利博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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