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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对付手足口病感冒发热:利巴韦林是良药还是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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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22:4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石浩强、马诗瑜


夏季是手足口病及感冒发热等常见感染性疾病的高发时节,这些疾病该怎么治?

利巴韦林是一种抗病毒老药,三氮唑核苷,俗称“病毒唑”,很多人一看到这名字就认为它能治疗各种病毒性疾病,当然也包括感冒和手足口病,其实这种想法存在很大误区。目前,有关利巴韦林的适用范围受到广泛关注,网络上不乏“利巴韦林:90%的宝宝都被滥用的药”一类的文章。那么,利巴韦林究竟是治疗手足口病、儿童感冒发热的良药,还是副作用风险巨大、危害儿童生命健康的“毒药”呢?

治手足口,仅限重症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其中以肠道病毒71型(EV71)最为常见。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表现口痛、厌食、低热、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小疱疹或小溃疡。

手足口病属于自限性疾病,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疗。症状较轻的手足口病只需要注意隔离,避免交叉感染。适当休息,清淡饮食,做好口腔、皮肤护理及对症治疗(如出现发热等症状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即可,预后良好,95%以上的小儿患者均属于普通病例表现,此类患者并不需要使用利巴韦林进行治疗。

还有大概5%的病例报道为重症表现,尤其是小于3岁的儿童。其病情进展迅速,症状为持续高热、精神萎靡、呕吐、全身无力、呼吸异常、循环功能障碍,发病1~5天左右出现脑膜炎、脑炎、脑脊髓炎、肺水肿等,还有极少数病例病情危重,甚至可致死亡,存活病例亦可留有后遗症。此类患者需及时就诊,对症进行神经系统受累治疗、呼吸循环衰竭治疗、恢复期治疗。

《EV71型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中提到,“目前尚无确切有效的抗EV71病毒的药物。利巴韦林体外试验证实有抑制EV71复制和部分灭活病毒作用,可考虑使用,用法为每天10~15 mg/kg体重,分2次静脉滴注,疗程3-5天”。另外也有部分临床报道发现该药用于重症手足口病的疗效较好,可以明显改善重症患儿的症状。由此可见,盲目地否定利巴韦林的使用是狭隘的,在手足口病的重症治疗上利巴韦林是有循证医学依据的,但仅仅限于重症。

不可用于治疗感冒发热

感冒是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的总称,在医学上被分为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据统计普通感冒大部分由病毒引起,其中鼻病毒是所有年龄人群感冒最常见的病原体。引起感冒的病原体为具有多种血清型的病毒,目前尚无特效的抗病毒药物;且普通感冒为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不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相反过度使用抗病毒药物会明显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流感是正黏病毒科RNA病毒引起的,分为甲、乙、丙三型。对大多数患者流感的治疗主要是对症和支持疗法,抗病毒药可用于治疗有症状的患者,且推荐早期使用(症状开始36~48h内)。但预防和治疗的主要药物为金刚烷胺、金刚乙胺、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利巴韦林不在其列。利巴韦林的适应症为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等。也就是说利巴韦林可用于下呼吸道感染,而没有上呼吸道感染的适应症。

不可滥用,也非“毒药”

无论利巴韦林的口服剂型、雾化吸入剂型或注射剂型的不良反应均较大。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头痛、腹泻、乏力和血清胆红素增加;长期大剂量使用可导致贫血、白细胞减少等骨髓抑制作用,有明显的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FDA妊娠分级中属于禁用的X级;极个别的严重不良反应以全身性损害最为常见,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反应;其次以呼吸系统损害和中枢及外周神经损害为主。也有儿童发生生长迟缓(包括身高和体重降低)的报道。

值得指出的是,长期、大剂量不合理用药是诱发利巴韦林不良副作用的主要因素。合理、规范使用下,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还是可控的,“毒药”之说危言耸听。

总之,要谨记四句话:1.利巴韦林对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没有作用。2.备孕女性、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利巴韦林。3.不建议首选静脉给药剂型,可考虑雾化吸入。4.用药期间注意复查血常规、生化等指标。

综上所述,利巴韦林并不适用于常规的感冒发热、流行性感冒及普通病例表现的手足口病。上述情况使用该药可能使患者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性提高,最终反而不利于病痛痊愈。而对于重症的手足口病,利巴韦林仍不失为一个可选的良药,针对现在尚无特异性抗EV71病毒药物,利巴韦林作为广谱抗病毒药物可以发挥其优势,帮助患儿改善危重病症。

特约作者简介:石浩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副主任药师;上海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聘“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专家”;其微博“石浩强教你合理用药”以深入浅出的语言普及用药知识,受到读者好评。




来源: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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