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中国病毒学论坛|我们一直在坚持!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85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源共享] 为什么狂犬病毒不能经消化道传播?

[复制链接]

121

帖子

221

学分

1万

金币

版主

Rank: 7Rank: 7

积分
22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29 12:4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的狂犬病主要经疯狗直接咬伤而传播,其他的传播方式都极其罕见。

中国、韩国、菲律宾、越南等国家数千年来都有吃狗肉的习俗,迄今每年吃狗肉的人数仍数以亿计,但迄今还没有发生过任何一个得到现代科学证明的因吃狗肉而引起狂犬病的病例。个别传说中的病例,实际上都只发生在参与屠宰或加工狗肉的人之中,是因出现皮肤损伤而直接导致感染,而与吃狗肉无关。

在WHO网站的相关文件中,同时用中英文明确地宣称:

摄食已感染狂犬病的动物的生肉或其他组织不是人类感染源。

Ingestion of raw meat or other tissues from animals infected with rabies is not a source of human infection.

(见WHO网站上的《狂犬病实况报道 第99号》,2013年7月更新:[color=rgb(102, 102, 204) !important]http://www.who.int/mediacentre/factsheets/fs099/zh/

这就是说,即使是吃生的疯狗肉,也不会感染狂犬病。至于吃经烹饪(即高温处理过)的狗肉,更不会有感染的风险。

所以吃狗肉没有得狂犬病的风险,但要当心在屠宰和加工狗肉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风险

为什么狂犬病不能经消化道传播?其背后的科学原理何在?

狂犬病毒是有囊膜的负链RNA病毒,在环境中特别不稳定,很容易受各种理化因素(如温度、pH、脂溶剂)的影响而被灭活。

狂犬病毒是一种特殊的慢病毒,只感染特殊细胞,对感染对象非常挑剔,而且在敏感细胞中增殖的速度特别缓慢,即使找到了合适的感染对象,也常因反应迟缓而错失良机。

(所以狂犬病毒总的来讲是一种发病率很低的自限性病毒,在历史上从来只是零星散发,从未对历史进程产生过明显影响。)

狂犬病毒要经消化道感染人类,第一关是口腔,第二关是胃。

口腔温度是37℃。大多数病毒(包括狂犬病毒)在37℃会快速被灭活,半寿期以分鈡计。

口腔的唾液中含有多种消化酶,主要是消化糖类的淀粉酶。狂犬病毒最外层的囊膜中也含有糖类(包括狂犬病毒识别、感染特定细胞所必需的糖蛋白G),所以这些酶类对狂犬病毒有直接的杀灭作用。

狂犬病毒作为负链RNA病毒,其转录、复制都必须依赖病毒颗粒中自带的依赖于RNA的RNA多聚酶L。L也是狂犬病毒所携带的最大的结构蛋白(含2,127个氨基酸,分子量为244 kDa),对环境的耐受能力很弱,极容易丧失活性。而它一旦丧失活性,整个病毒也失去繁殖的能力。

口腔中也欠缺对狂犬病毒敏感的细胞。

所以狂犬病毒很难过口腔这一关。

狂犬病毒绝对过不了胃这一关,这一点更容易理解:

胃内的温度比口腔更高。正常的胃是强酸性环境,而且存在大量的消化液:对各种蛋白质和脂类分子的强有力裂解剂,而狂犬病毒的外膜和核心中都包含这些分子。经过口腔残存的狂犬病毒一旦进入胃,必遭灭顶之灾。

仅从pH值这一项数值来看,也可看出胃内环境非常不利于狂犬病毒的存活。

胃液的正常pH值是0.9~1.8。肠道病毒在胃酸的pH环境下可以存活。某些有囊膜的呼吸道病毒在pH5时即可被灭活。以下实验数据则表明:狂犬病毒只有在pH 3-11时才比较稳定,在pH小于3时会被完全灭活。


附图. 狂犬病毒对pH的稳定性。

横座标是pH 值,纵座标是存活病毒数量的对数值。

(附图引自:Some Properties  of Fixed Rabies Virus, J. gen.  Virol. (1967), 1: 537-551 )

本文由独轮车上的博导首发于科学网博客,由原作者授权转载于本论坛,原文链接: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47754-785756.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论坛App下载|Archiver|小黑屋|中国病毒学论坛    

GMT+8, 2024-11-26 23:34 , Processed in 0.0725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