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是一项保障公众健康、改善民生的重要卫生公益事业。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健康,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基本状况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重大成就。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通过接种牛痘消灭了天花,2000年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2008年实现了消除丝虫病的目标,2012年消除了新生儿破伤风。2004年以来,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甲乙类传染病年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72/10万和1.25/10万以下。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确定的结核病控制指标,血吸虫病疫情降至历史最低水平,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由10%降至1%以下,提前实现了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乙肝控制目标。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主要慢性病的分级管理,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和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不断扩展。精神卫生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网络不断完善。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工作不断拓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卫生文明意识明显提高。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2003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投入,其中中央通过国债项目投入29.2亿元,地方投入约75.8亿元,完成了2448个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中央编办、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有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4787个,其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516个、专科疾病防治所(站、中心)1271个,全国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24.5万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逐步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先后成立了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建立了血吸虫病防治、精神卫生工作和职业病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有关部门构建了人畜共患病防治、应对气象条件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等部际协作和协调机制;与相关省份就重点疾病防治建立了省部联动机制;分别与港澳和台湾建立了三地合作以及两岸合作机制。按照《国际卫生条例(2005)》,与世界卫生组织和相关国家建立了信息通报、病原样本共享和技术交流机制。省际间也建立了疾病防控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先后制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等多部法律,颁布实施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等多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17个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相关的规划,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依法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了依据。
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工作的投入,2014年共安排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304亿,相当于2003年的12倍,其中中央财政安排466亿元,是2003年的47倍,为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传染病预防控制
传染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中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100%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8%县级以上医疗机构、9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法定传染病实时网络直报,平均报告时间由直报前的5天缩短为4个小时。设立3486个国家级监测点,主动监测霍乱、流感等28种重点传染病的发病规律及蚊、蝇、鼠、蟑等媒介生物的消长规律。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中国疾控中心流感、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脑等实验室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参比实验室。各级疾控机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大幅提升,为病因确认、防控措施的选择和疫情控制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建立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定期公布制度,及时、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及时引导和回应社会关切。
国家免疫规划不断巩固扩大。2007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增加到14种,可预防15种传染病。2009年以来,将预防接种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疫规划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建立了覆盖全国城乡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和疫苗冷链储运系统,实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总体保持在90%以上,多数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与死亡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重点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一是通过加强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人间鼠疫疫情多年处于偶发状态,霍乱疫情持续低发。有效应对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了局部地区登革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二是艾滋病疫情总体保持低流行水平。认真落实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预防母婴传播等政策,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和抗病毒治疗等防治措施覆盖面。截至2014年底,报告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为50.1万例。全国所有县(区)均具备艾滋病初筛检测能力,共设立766个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和3952个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分别有18.4万名吸毒人员和29.5万名感染者、病人正在接受治疗。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干预覆盖率接近80%,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1638个县(区)。艾滋病病死率由2005年的17.9%下降到2013年的6.6%,母婴传播率由采取干预措施前的34.8%下降到2014年的6.1%,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的新发感染率从2006年的0.95%下降到2014年的0.12%。感染者和病人的就医负担显著减轻,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社会歧视有所减少,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氛围逐渐形成。三是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明显下降。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及早发现并规范治疗管理患者,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为普通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筛查和一线抗结核药品,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经过多年努力,全国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由1990年的134/10万下降至2010年的66/10万,降幅达51%。四是血吸虫病防治取得可喜成绩。积极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血吸虫病疫区范围大大缩小,所有流行县实现了疫情控制目标。截至2014年,全国453个流行县(市、区)中,已有98.9%的县(市、区)达到传播控制或传播阻断标准。
扎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近年来,在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中,疾控工作者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落实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卫生学处理、健康教育等防疫措施,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圆满完成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南京青奥会等重大活动的防疫保障任务。
三、地方病预防控制
中国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国家。31个省(区、市)都不同程度存在地方病危害,主要地方病有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多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综合防治力度,建立健全地方病防治体系,地方病严重流行趋势总体得到控制,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针对碘缺乏病,采取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推进因地制宜、科学补碘的防治策略,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2000年,全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截至2014年,全国已有98%的县实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
针对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实施病区改炉、改灶、改水等防控措施,大幅降低了氟、砷中毒危害。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炉改灶率达到99.4%,基本完成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的中、重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查清饮茶型地方性氟中毒的流行范围和危害程度。完成了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调查,基本落实了病区改炉改灶或改水降砷措施。
针对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实施移民搬迁、食用非病区粮食、学龄儿童异地养育等综合防控措施,截至2014年,全国90%以上的病区村控制了大骨节病,96.4%的病区县控制了克山病。
四、慢性病预防控制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受不健康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近年来中国慢性病发病呈快速上升趋势,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已成为主要死因,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到全国总死亡的86.6%,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近70%。针对疾病谱的变化,中国政府不断加大慢性病防治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初步建立慢性病防治体系。设立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国家癌症中心、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协同指导全国慢性病防治工作。约50%的省份建有肿瘤、心脑血管病、口腔疾病等慢性病防治办公室。上下联动、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的慢性病防治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着力构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网络。在2002年开展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基础上,逐步整合、扩展监测内容与范围,初步形成覆盖居民死因、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肿瘤随访登记、居民营养状况等领域的综合监测系统,基本掌握了重点慢性病与营养现况及变化趋势。
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策略措施。由多部门发布实施《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已覆盖全国77.4%的县区。积极推进重点癌症早诊早治、脑卒中等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和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等工作。将重点慢性病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服务,截至2014年底,全国管理患者人数分别达到8500万和2500万名。
积极探索慢性病防治新机制、新举措。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治新的工作机制。开展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截至2014年,已建成265个国家级示范区,542个省级示范区。在山东省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工作,在淮河流域开展癌症综合防治工作。将慢性病防治作为各地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
五、精神卫生工作
近年来,中国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工作和生活压力增大,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呈上升态势,学生、职业人群常见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
为配合《精神卫生法》的贯彻实施,国务院及相关部门相继制定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建立了由18个部门参加的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了《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央及地方财政共投入经费169亿元,改扩建549家省、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648家精神卫生机构配置基本医疗设备,指导综合医院设置精神科,改善了患者就医条件,提高了诊疗服务能力。
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部分地区还出台了救治救助专项政策,减轻了患者负担。实施中央补助地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将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稳定和缓解了众多患者的病情。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社区建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7.6万例,接受服务的341.4万患者中病情稳定和基本稳定率为97.6%。
六、职业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和国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标准,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健康促进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修订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职业病诊断通则》等职业卫生标准,截至2014年,现行有效国家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标准分别达到351项和163项。对全国134个县3600多家企业重点职业病进行了监测,覆盖人群近17万。加强了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全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数量不断增多,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职业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由17个省份扩大到全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安全管理、科学防护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初步建成全国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全国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截至2014年,监测工作覆盖全国所有市、县城区和60%的乡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卫生学评价,指导涉水病区改水。2013年开始,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2014年监测覆盖全国31个省份。通过长期、连续的监测,逐步揭示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产生的影响。
不断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完善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学生因病缺课报告等制度,颁布实施学校卫生标准。组织开展近视、肥胖、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病防控工作,以及学校教学环境、生活饮用水、学生宿舍等学生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试点。
七、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科学研究
近年来,国家通过加大科技投入,针对一系列重大疾病防治安排部署了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2008年启动实施了“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新药专项的目标与任务是针对恶性肿瘤等10类(种)重大疾病,自主研制和技术改造一批药物,完善国家药物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加速我国由仿制向创新、由医药大国向强国的转变;传染病专项的目标与任务是建立并完善传染病防控技术体系,研发诊防治产品、治疗方案和预防控制策略,为降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和结核病发病率、病死率,提升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能力提供科技支撑。两专项实施6年来,中央财政投入超过200亿元,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研发出一批创新药物,累计获得新药证书83件;建立了“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技术网络体系”,应急监测能力和对未知病原体的确证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优化了一批传染病诊疗方案,并纳入国家行业指南;产出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及时应用于疾病防控实践。
同时,通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协同部署,在疾病预防控制的基础、前沿技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丰硕成果。
八、疾病预防控制国际合作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疾病预防控制议题讨论,分享经验。在《国际卫生条例(2005)》框架下,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保持及时、密切、畅通联系,积极共享病毒株,公开、透明、有效地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实施了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全球基金项目、全球疫苗免疫联盟项目、世界银行卫生项目、中美新发传染病防治项目、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盖茨基金会艾滋病和结核病防治项目、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加强扩大免疫规划项目、世界卫生组织流感监测项目、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项目、世界卫生组织双年度合作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引入国际先进的疾病预防控制理念、策略、技术和成功经验,推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以中国—东盟传染病防控领域的合作为开端,加快推进区域卫生合作进程。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国际援助,为非洲国家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学术交流和培训,在30个非洲国家建立疟疾防治中心,援助桑给巴尔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积极参与印尼海啸、菲律宾海燕台风等国际救援工作。西非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生后,中国先后派出近千名公共卫生专家和医疗队员赴西非抗疫一线,开展了病毒检测、病人治疗、公共卫生师资培训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加强国内输入疫情防范,实现了零输入、零感染的目标。
九、爱国卫生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是将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国卫生运动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围绕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先后开展了“除四害”“两管五改”、农村改水改厕、卫生城镇创建、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受到群众拥护和好评。
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改善环境、清洁家园,一直是爱国卫生的重要内容。2010年,全国爱卫会组织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各地结合实际,建设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河沟整治、污水处理、改水改厕、农贸市场改造等活动,城乡不同程度存在的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改善,一些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得到解决。
推动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农村厕所问题。2004年,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地区和血吸虫病重点流行地区的改厕工作,2009年将其纳入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2004-2013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82.7亿元,各地也同时加大了经费投入力度,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1993年的7.5%大幅提高到2014年的76.1%。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村改厕工作的健康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全国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基本卫生条件明显改善,赢得广大群众高度评价。对2009-2011年改厕项目评估显示,项目地区粪-口传播疾病的发病率由37.5/10万降至22.2/10万,其中痢疾、伤寒和甲型肝炎发病人数分别下降35%、25%和37%。
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1989年,全国爱卫会启动创建卫生城镇活动,着力推动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餐饮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管理问题。截至2015年3月,全国爱卫会累计命名216个“国家卫生城市”、42个“国家卫生区”和679个“国家卫生镇(县城)”,打造了一批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现代化城市。在此基础上,结合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健康城市行动战略,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2007年以来,开展了健康城市试点工作,举办了国际健康城市市长论坛等活动。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向中国颁发“健康(卫生)城市特别奖”,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所取得的工作成绩。
防制病媒生物。2009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组织开展季节性“除四害”活动,有效控制了病媒生物孳生,预防和减少了流行性出血热、疟疾、登革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结束语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各类疾病负担依然沉重,重大疾病发展蔓延势头尚未根本扭转;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仍有待加强,服务网络还不够健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长效保障机制尚未形成;部门协同、医防合作、动员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中国将继续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现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政策措施,不断开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新局面,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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